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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岗位调整公示及笔试安排

时间:2021-09-07 作者:组织人事科 点击: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医院已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岗位调整情况及笔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岗位调整

由于部分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相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岗位调整情况如下:

(一)降低开考比例至1:2的岗位

心血管内科(5201)、神经内科(5202)、眼科(5205)、耳鼻喉科医师岗位(5206)。

(二)核减岗位数并降低开考比例至1:2的岗位

耳鼻喉科医技岗位(5216),岗位需求数量降低为1个。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

感染疾病科(5204)、泌尿外科(5207)、儿科(5208)、麻醉科(5211)、病理科(5212)、放射科(5214)。

三、采取非考核制方式进入人员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2021年9月12日11:00—12:40(100分钟)

(二)笔试地点:新医大五附院住院二部12楼多功能厅

(三)笔试形式:线下笔试

(四)参加人员范围:岗位代码为5206、5209、5215、5216、5217及5218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五)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闱。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9月9日19: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压缩包后以“岗位编码-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617038475@qq.com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七)请各位考生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七日有效。笔试当日,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有效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此次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入闱笔试、试工环节人员名单.xlsx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21年9月7日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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