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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5038及5039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及后续考核安排

时间:2020-07-07 作者:组织人事科 点击: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流程安排,我院现已完成了5038及5039岗位笔试考核工作,现将笔试结果及后续考核安排公示如下:

    一、笔试成绩

    见附件:《新医大五附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38及5039岗位笔试成绩公示表》。

    二、后续考核安排

    (一)试工

    1.参加人员范围:《新医大五附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38及5039岗位笔试成绩公示表》中备注栏显示进入试工的人员。

    2.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3日。

    3.地点:考生报考岗位相关科室。

    4.试工考核及成绩构成:试工分为科室测评及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试工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试工人员均需在进入科室试工前三天之内,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能进入相关科室试工。

    请参加试工人员于2020年7月9日16:00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教学规培楼1楼会议室持核酸检测报告领取试工通知单。

    试工报到时请自行准备白大褂。未按时参加试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二)心理测试

    1.参加人员范围:《新医大五附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38及5039岗位笔试成绩公示表》中备注栏显示进入试工的人员。

    2.时间:试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

    3.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4.注意事项: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时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范围:5038及5039岗位通过试工考核的考生。

    4.面试形式:线下面试。

    5.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工成绩×40%+面试成绩×30%,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资格复审

   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及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伟德

    联系电话:0991-7598464

    八、招聘实施及监督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 0991-2110072  0991-7598416

   

附件:新医大五附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38及5039岗位笔试成绩公示表.xlsx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20年7月7日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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