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医用气体类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招标内容:
瓶装二氧化碳;瓶装氮气;液氮;笑气;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2、投标人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用气体制造商或经该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医用气体供货方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在乌市范围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熟悉相关业务领域流程的医用气体供应商;
8、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能够承担本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9、执业质量、诚信记录良好,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或通报的记录;
10、服务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备注:以上第1、2、3、7、9、10为预审材料,投标前递交。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8日10:30-18:30(北京时间)。
地点:乌市河南西路118号规培楼六楼党院办、招标办
报名和招标时请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1、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个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联系人:郭玉丽
联系电话: 7598403 13669953785
(责任编辑: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