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当地财政承担。
现对在我院核酸及双抗检测的“应检尽检”人员进行退费。退费标准:核酸检测160元/次,双抗检测70元/次。
对属于2020年7月4日-2020年8月1日期间在我院做新冠核酸或双抗检测并交费的“应检尽检”人员,请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五附院就诊卡及相关发票,于2020年10月25日前到我院门诊一楼收费处,核实后予以办理退费。
特此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20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admin)